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招聘教师工作期间,未按习水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时限内完善各项工作事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